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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公告

发布:2023-07-13 14:03: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公告摘要

    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公告已发布,面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 (周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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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公告正文  
 
   
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鞍山市“名校优生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需要,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定于2023年7月16日(周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3年7月16日 (周日)

  上午场8:30开始(7:20考生入场),下午场14:00开始(13:00考生入场)。请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开始后(上午场8:30下午场14: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地点

  地点: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6号)。

  四、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注重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面试采取口述问答的形式,每名考生限时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1小时进入候考室。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抽取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考核开始后(上午场8:30下午场14: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入考场,如已携带,应在入场时主动交给考务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如在面试和待考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电子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岗位内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报告本人考场号及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宣布成绩,确认面试成绩并签字后,应带好随身物品直接离开,不得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取消考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624020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国资委

  2023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307/016891452548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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