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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2023-05-17 13:45: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摘要


   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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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正文  

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当天体检分两组,第一组上午5:30集合,第二组上午6:30集合。集合地点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现金),自费。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8、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305/0168428557311681.html

\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附件

 

   附件:2023年鞍山市市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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