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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2023-02-23 13:30: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摘要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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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正文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按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 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请体检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2. 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体检中心一部。

  二、体检人员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相关提示

  1. 体检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 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4.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联系人:冯晖

  联系电话:22592530   13840368360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ncl.org.cn/lncl/xwpd/ggtz/202302230939113488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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