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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辽阳市司法局等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29名)

发布:2022-06-06 13:28: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辽宁辽阳市司法局等单位招聘合同制管理专业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辽宁辽阳市司法局等单位招聘合同制管理专业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29名临时性专业人员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上午9:00至6月12日24:00(含)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下午16:30(含)止(周六周日休息)。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参照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复习。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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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市司法局等单位招聘合同制管理专业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上半年辽阳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辽阳市司法局和市政府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5家单位申请,经政府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辽阳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派遣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本次招聘29名临时性专业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附表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除辽阳市河东幼儿园的岗位不限户籍,其他4家单位的报考岗位户籍均应为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2年6月6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6日(不含)后至2004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一)招聘岗位要求在40周以下[1981年6月6日(不含)后至2004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党校学历和技工学校具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班以上学历);

  7.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2年6月6日(不含)前取得;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的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上午9:00至6月12日24:00(含)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下午16:30(含)止(周六周日休息)。

  3.所需材料:考生按对应报考的职位准备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2022年辽阳市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照片;

  (3)学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照片。学历证书包括: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党校学历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的照片;

  (5)在职人员,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6)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照片。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士兵证照片;技工学校毕业生需上传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照片;教育教学岗位需上传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烈士家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需出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据的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原件照片;

  (7)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lnlyksb@126.com、lnlyksb01@126.com和lnlyksb04@126.com进行报名,其中:1.选择司法局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1@126.com;2.选择市河东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4@126.com;3.选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126.com。压缩文件夹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已填报的Word文件格式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近期正面同版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要求照片清晰,禁止缩放。注:①报名表必须是.doc或.docx文件格式,电子版照片不予受理;②1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应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为20KB以内,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其他材料照片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大小为20KB以内;③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的报名文件压缩包不予以审核,压缩包总容量不能超过3MB,请考生合理安排相关材料照片大小。④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⑤本次报名实行承诺制报名,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始终;⑥报名表中学历以符合条件专业的最高学历填报;⑦请不要在邮箱里发咨询问题,咨询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419-2990226(市市河东幼儿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0419-4225966(选择司法局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时间:6月6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4.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3日下午16:30。应聘者上传资料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初审合格的,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审核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上传资料不符合职位要求,考生不能参加应聘。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收到初审资格回复的请电话咨询。

  5.确认报名: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通过,报名才视为合格。若资格审核因有特殊情况或有争议的,报名资格审核时限内不能立即认定的,工作人员将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审定意见反馈给考生,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听招聘单位通知。

  6.岗位调整:为保证招聘职位应招尽招,确保用人单位需求,报名结束后,市河东幼儿园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其他4家招聘单位的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需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报名人数多的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再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调整后或取消的职位计划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3.准考证:请考生观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和像皮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方式。复审以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招聘单位现场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2.复审材料。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复审内容。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报名登记表等原件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职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五)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或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形式。(1)市河东幼儿园保教育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市司法局、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两种方式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时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职位调整原则是按同一用人单位的各职位之间调整,对取消的职位空缺计划数调整到同单位面试人数最多的职位。调整后的职位,将与入围考生总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入围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①烈属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②随军未就业家属;③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④党员;⑤退役士兵;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无优先招聘并列的岗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

  (4)相关要求。考生对身高、视力、血压等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体检现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复检2次,以复检结论最优一次为准;考生对其他非现场即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提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职位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聘用单位组织。

  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考察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合同期内)。各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2. 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表明细)

  本次考试全程通知通告均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时刻关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要求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辽阳人员要求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阳后满14天。)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外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辽阳市内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阳市内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含带*号)、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四)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含带*号)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48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招聘单位在考试日前14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疫情防疫告知书》。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发布报名公告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职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19-4224966、0149-2990226。

  (二)电话咨询时间

  6月6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govxxgk/LYRSJ/2022-06-01/92780384-41d8-4e64-b797-1b550b4dad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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