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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2021-11-18 13:18: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面试公告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面试公告
 
  2021年鞍山市高新区综合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笔试工作现已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11月21日(周日)进行。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考场时间为8:00-8:20,8:20仍然未到达考场,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
 
  铁东区文化街4号。
 
  乘车路线:乘602路(站前)站下车,佳泰宾馆东侧路口北走10米即是。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四、考生须知
 
  1、携带证件
 
  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鞍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勤人员笔试准考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证件和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测试前检查
 
  考生入场前要进行身份核验,安全检查,手机、电子类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抽签
 
  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后考生持序号牌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4、面试纪律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考生面试未结束前,不允许离开考场,面试全程需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程序
 
  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6、总成绩计算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
 
  考生总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防疫要求
 
  1、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部卫生。
 
  2、除核验考生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其他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进入考场前,如实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疫苗接种卡(未接种者,请提供禁忌证明)及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等,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考场。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带到隔离区观察,再次进行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体温大于等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面试当日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
 
  5、请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入场前后间距1米,避免人员聚集;
 
  6、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对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等材料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最新疫情公告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网课等,误导报名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鞍山添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111/0163713119993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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