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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公告(19名)

发布:2021-11-08 13:42: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公告(19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9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2名(男性11名、女性1名),本溪市公安局桥北分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4名、女性1名),本溪市公安局平山交警大队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2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身份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信息表

单 位 名 称

用人部门及岗位

岗位名称

招考计划

专 业

年   龄

学 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备 注

1

本溪市公安局

平山分局派出所辅警

勤务辅警

11

无限制

35周岁以下
(198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无限制

无限制

要求男性

复转军人可高中以上学历。

2

本溪市公安局

平山分局派出所辅警

勤务辅警

1

无限制

35周岁以下
(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无限制

无限制

要求女性

复转军人
可高中以上学历。

3

本溪市公安局

桥北分局派出所辅警

勤务辅警

4

无限制

35周岁以下
(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无限制

无限制

要求男性

复转军人
可高中以上学历。

4

本溪市公安局

桥北分局派出所辅警

勤务辅警

1

无限制

35周岁以下
(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无限制

无限制

要求女性

复转军人
可高中以上学历。

5

本溪市公安局

平山交警大队

勤务辅警

2

无限制

30周岁以下
(1991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无限制

要求男性

复转军人
可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平山分局和桥北分局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4日(含)至2003年11月4日(含)期间出生);
 
  平山交警大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4日(含)至2003年11月4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6.本溪市市区户籍的常住户口。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1年11月1日(含)之前。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妊娠期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1、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
 
  2、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用人单位负责对试用期辅警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辅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辅警的待遇:辅警按季节发放和着装制式服装。享有基本养老和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
 
  辅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应发工资为1928.56元(1928.56元中含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应发工资为2318.56元(2318.56元中含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然后进行体检和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平山区广裕路新欣街17号,转山防空洞)。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9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反正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技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2寸免冠照片3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附件3),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6)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本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2021年11月16至11月17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地点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原报名处),准考证上粘贴照片、标明考试时间、地点、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准考证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失去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 试卷分值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发布的通知。
 
  3.提供材料: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原件。
 
  4.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中及时对外公布。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及时对外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发布的体检通知。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本溪市公安局网站(gaj.benxi.gov.cn)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平山区人社局 024-42883195
 
  平山分局联系人 024-42808033
 
  桥北分局联系人 18641446551
 
  交警大队联系人 15104143973
 
  点击下载>>>
 
 
 
  本溪市公安局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3:
 
  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现就参加2021年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考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项要求如下:
 
  1. 考生应在笔试日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
 
  2.考生应从笔试日前14天开始(含笔试日)进行健康状况检测,每日测量体温并填写《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笔试当日提交考点处备存。
 
  3.考生体温高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且笔试日当天体温检测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同时提供笔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诊断证明。拒绝提供《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4.笔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5.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入口进行体温检测时,应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进入考点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合理保持安全间距。
 
  6.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微信“国务院客户端”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笔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拒绝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8.笔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笔试结束后,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馈排查结果。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考试时间不予补齐,不再进行补考,按交卷处理,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9.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0.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将按照疫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文章来源:http://www.pingshan.gov.cn/xwdt/ggl/content_54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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