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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营口市文旅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教练员公告(1名)

发布:2021-11-01 18:29: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营口市文旅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教练员公告(1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报名地点:西市区博文路营口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营口市文旅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工作实际,市文旅广电局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营口市文旅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5年11月8日至2003年11月8日(含)日期间出生的;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营口市文旅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体操(蹦床)教练员、曲棍球教练员岗位的,在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基础上,需要提供以下几个证明:
 
  1、成绩证明:本人报考专项参加省级比赛前三名、全国比赛前八名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需在封面、本人参赛代表队、本人成绩页加盖省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公章);
 
  2、训练经历证明:需本人提供报考专项专业训练经历(年限)证明(需加盖市级体校或省级专业训练部门的公章)。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2、报名地点
 
  西市区博文路营口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填写并打印《营口市文旅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携带近期两张同底版1寸照片。
 
  本次考试要求考生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的填写各项内容。
 
  4.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时发现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
 
  招聘职位低于5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内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考生报名结束后,请随时关注营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关于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信息将在网站发布。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和市文旅广电局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专业知识答辩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专业知识答辩30分。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为专业授课,提出训练要求、带领学生进入训练、熟练把握课堂节奏,完成训练安排。
 
  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能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望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按总成绩递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04172989016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7298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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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j.yingkou.gov.cn/004/20211027/aa59d8d6-6ca3-446b-8242-c1c7fbc960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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