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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2021-08-23 14:17: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体检公告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体检公告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考生(面试入围者)的考试总成绩已于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在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要求,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将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本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地点:盘锦检验检测中心A座一楼。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222号。
 
  体检时间:2021年8月24日8:30(星期二)。
 
  请各位体检人员于2021年8月24日早8:30前到盘锦检验检测中心A座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机构。
 
  四、其他事项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见此公告后,如有特殊情况,请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9:00-11:00、14:00-16:00)与盘锦检验检测中心联系,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联系电话:0427-2939399
 
  点击下载>>>
 
  附件: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点击链接到原文查看)
  1.  
  2.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3.  
  4.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2021_08/20_16/content-335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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