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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10名)

发布:2021-08-11 14:37: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1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8月17日8:00至8月19日16:30(报名系统届时自动开放、关闭)。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葫芦岛市人社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函〔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绥中县各学校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共210名。其中,高中教师42名;职专教师20名;小学教师82名(含特教4名);幼儿园教师66名。具体学科指标分配及学历、专业、资格要求详见《2021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经体检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绥中县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的人员。
 
  2、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高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一高中的语文、生物、地理岗位、利伟实验中学高中化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职专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小学教师(含特教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风华实验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幼儿园教师:具有面向幼儿教育培养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资格条件
 
  所有报名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户籍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特教教师岗位限定为绥中县户籍;其他教师岗位限定为葫芦岛市域内户籍。认定落户的有效时间截止2021年7月27日。
 
  (4)年龄要求
 
  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2021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同步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及招聘流程详见《招聘公告》。报名网址:https://szxjyj.zpexam.com/。
 
  报名时间为8月17日8:00至8月19日16:30(报名系统届时自动开放、关闭)。
 
  2、报名须提交的初审材料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电子照片
 
  (1)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 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的不必上传)
 
  (5) 《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
 
  (6) 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7)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一寸电子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
 
  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者可在8月20日至8月21日查询本人初审通过情况,并在准考证打印窗口开通后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3、报考选岗
 
  (1)根据学科招聘指标自主报名选岗,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且不许更改(岗位取消的除外)。
 
  (2)面向小学培养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幼儿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初中以上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岗位。
 
  4、开考比例
 
  同学科岗位(个别学科岗位除外)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比例不小于2:1才能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减少相应的招聘岗位数使之达到2:1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则取消此招聘岗位。取消或减少的指标调剂到其他岗位。
 
  职专电气运行与控制、财会、汽修、美容美发、畜牧兽医、高中地理学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只设笔试最低合格线。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并适当加深拓宽。
 
  2、笔试分数
 
  高中语文满分150分,其他学科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小学语数学科和幼儿园考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以两科平均分计入笔试成绩;计算机学科笔试分数50分、上机操作分数50分)。
 
  3、笔试时间
 
  高中语文、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合为一场考试)。
 
  其它学科考试时间 120分钟(计算机笔试、上机操作各60分钟)。
 
  4、其他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同时须上交《2021年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面试
 
  1、面试比例
 
  按照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职专电气运行与控制、财会、汽修、美容美发、畜牧兽医、高中地理学科岗位笔试成绩进入最低合格线即可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讲微型课。讲课课题现场抽取,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评分及成绩公布。
 
  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同步录取)
 
  笔试、面试分数按各占50%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个人总成绩(高中语文学科先折合成百分制),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录取面试成绩最高者,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者。招聘小组工作人员同步对拟录取的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绥中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同学科中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
 
  (七)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档案审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本人意愿依次选择相应学科对应的聘用学校(《学校岗位分配表》提前公布)。如果应聘者不同意到聘用学校任教,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相应学科聘用指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选岗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受聘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五年。同时根据中考制度改革要求及我县各学校体音美学科教师实际分布情况,体音美学科教师由教育局统一调配使用。
 
  (三)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守绥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应聘期间内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四)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招聘小组会及时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网站(网址: http://jyj.hld.gov.cn)、绥中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szx.hld.gov.cn)或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临时通知会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告知,请全体考生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准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9—6123006。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点击下载>>>
 
 
 
  绥中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108/t20210810_1060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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