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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1名)

发布:2021-08-09 14:44:3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1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报名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法库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公安工作需要,法库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名(男性27名、女性4名)。用于从事社区(村)等公安辅助工作。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法库县公安局和沈阳集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高于4.8或矫正视力高于5.0,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7.计划招聘4名女性工作人员。其中1名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户籍、1名法库县依牛堡镇户籍、1名法库县大孤家子镇户籍、1名法库县十间房镇户籍。
 
  8、计划招聘的27名男性工作人员,不限户籍地。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自愿离职的;或被公安机关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38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将相关所有报名材料、缴费凭证(缴费截图也可以)压缩成ZIP或RAR格式,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第三方机构指定邮箱kuaiji@jipinjob.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辅警报名材料+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报名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3、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无缴费凭证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所需报名材料:
 
  (1)登录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ku.gov.cn自行下载《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按填表要求填写,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最高学历证书;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1份(蓝底);
 
  (8)缴费凭证(缴费截图也可)电子扫描件1份。
 
  注:考生将所需报名材料(1)至(8)电子扫描件,存为JPG文件格式,以压缩文件包形式,按“报名方式”的要求命名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5.缴费方式:
 
  账户名称:沈阳集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196610603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顺城支行
 
  缴费时请备注:姓名+辅警报名考务费+联系电话
 
  6.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先通过体能测试后方可进行笔试。体能测试标准为:
 
  组别 10米?4往返跑 纵向摸高
 
  男子组 ≤13"4 ≥265cm
 
  女子组 ≤14"4 ≥230cm
 
  7.注意事项: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8.确认报名: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可以进入笔试阶段。
 
  9.打印准考证:沈阳集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按照考生申报至邮箱的报名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发送电子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发送电子回执。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ku.gov.cn及第三方公司公众平台通知。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第三方公司公众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面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报考人数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数线,达到笔试分数线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第三方公司公众平台通知。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第三方公司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体能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微信群下发。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微信群下发,体检费用自理。
 
  4.相关要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五)岗前培训
 
  新招录辅警将统一开展为期10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
 
  (六)政审与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法库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监督电话:
 
  法库县公安局:024—87123111
 
  (二)报名咨询电话:
 
  沈阳集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3478288452 13342409440
 
  (三)电话咨询时段:
 
  9:00-11:00,13:30-17:00
 
  点击下载>>>
 
 
  法库县公安局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faku.gov.cn/html/FKXZF/156332369951056/156333094268688/156333094268688/6995105676428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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