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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第三批次招聘博士毕业生公告(30名)

发布:2021-08-06 14:28: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第三批次招聘博士毕业生公告(3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内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面试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分批次录用,至招聘专业额满为止,12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新简历。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第三批次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校(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校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30名(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三)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身体健康;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校(院)教研工作;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核,经考核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试讲)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www.lnswdx.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内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面试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分批次录用,至招聘专业额满为止,12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新简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lndxszpx@163.com(发送至其它邮箱无效,邮件主题写明:姓名+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应聘材料包括:《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至最高学历)、报名表内所填写的科研成果等电子版佐证材料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初审后,拟于面试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面试考核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功底、课堂组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多方面能力素质。根据面试试讲情况,校委会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
 
  根据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由学校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对所申报职位相适情况进行查阅档案、资格复查、实地调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校(院)与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享受周转住房等待遇。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力资源部文萃楼720室
 
  邮政编码:110004
 
  联 系 人:陈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31355885或31355877
 
  024-23981756或23982808
 
  纪律监督电话:024-88497718
 
  报名邮箱:lndxszpx@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1年8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2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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