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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招聘会计公告(1名)

发布:2021-07-13 13:25: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招聘会计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20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成立于2019年初,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开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问题、政策法规、国际合作等方面研究和相关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推进有关政策落实、战略规划及重大合作对接等;对外合作、相关援助、人才培养交流以及宣传推介等;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人,为会计岗。
 
  二、岗位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北京市户口;
 
  (四)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方向

报考条件

1

会计岗

1

本科及

以上

会计学(本科代码:120203K,硕士或博士代码:120201)、

财务管理(本科代码:120204,硕士或博士代码:120202)

中共党员,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同等条件下,具有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或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

  注:1.专业方向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专业方向要求,但不在专业目录中的,可咨询招聘单位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chinabriczp@vip.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社会招聘-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
 
  (三)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逐一上传(请勿打包)。
 
  (四)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专业和工作经历等须与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专业要求和岗位要求一致。我们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时,可视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视疫情情况,有关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89061718
 
  监督举报电话:8906171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
 
  2021年7月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nprygs/202107/t20210707_417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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