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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司辽宁省分公司招聘快递物流人员公告

发布:2021-07-05 15:11: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司辽宁省分公司招聘快递物流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8日24时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1年快递物流专业岗位社会招聘
 
  一、公司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依法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的报刊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实行邮政、快递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多元化经营。在2020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单上,中国邮政排名第90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下辖14个市分公司、4个直属单位,现有员工2.08万人。多年来,我公司始终秉承“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行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义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市场化竞争实力,竭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邮政服务,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邮政力量。根据发展需要,现诚邀德才兼备、勇于挑战的有志之士加入我公司!
 
  二、招聘岗位
 
  客户经理岗位,负责本区域内的客户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分析、客户分析及销售等。
 
  物流项目运营岗位,负责综合性、重点项目的运营及质量监控等。
 
  同城网路运营岗位,负责同城网路组划、网路内生产车辆及人员统筹管理等。
 
  三、用工形式
 
  合同用工。
 
  四、招聘条件
 
  (一)客户经理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近2年及以上社会快递公司客户开发维护的工作经历,熟悉本地快递行业发展情况和重点行业客户。沈阳、大连近2年年连续累计快递邮件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其他地市近2年年连续累计快递邮件收入不少于200万元。工作业绩以快递公司业务系统数据为准。
 
  5.具有良好的市场开拓和客户开发能力,思维敏捷,善于解决疑难问题,吃苦耐劳,执行力强。
 
  (二)物流项目运营岗位、同城网路运营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专业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4.具备近1年及以上社会物流、电商、网路运营和仓储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思维敏捷,善于解决疑难问题,吃苦耐劳,执行力强。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本地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二)原则上与录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和竞业协议,并对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实行试用期、年度、合同期考核。
 
  (三)在合同期限内,录用人员不得调整至其他岗位。
 
  六、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系统报名→简历筛选→笔试环节→面试环节→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入职。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使用电脑端登录,点击招聘职位,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并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8日24时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信息,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简历一经投递便无法撤销,请慎重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将不予受理。
 
  3.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学历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一致。
 
  (二)简历筛选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简历筛选通过人员安排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面试安排
 
  笔、面试的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只通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请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及邮箱正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我们将不再单独通知。
 
  注:招聘程序中各环节成绩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入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若背景调查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司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各类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谨防受骗。
 
  (四)应聘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在招聘任意环节中终止招聘行为,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1.工作经历、学习专业等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
 
  2.未按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规定的资格证书的;
 
  3.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正在被查处或受到处理处分的;
 
  4.存在瞒报信息、弄虚作假情况的;
 
  5.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6.有从业不良记录,被行业组织或监管机构处罚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列为嫌疑人,正在侦查期间的;
 
  8.因涉及案件或违规违纪问题正在被查处或受到处理处分的;
 
  9.与原单位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
 
  10.不符合我公司招录回避相关要求的;
 
  11.在我公司统一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的;
 
  12.存在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五)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人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六)我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整个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4-225620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文章来源:https://special.zhaopin.com/Flying/Campus/20210702/69327_14545897_ZL2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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