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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的公告

发布:2021-05-11 13:40: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现将考察人选名单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人选名单见附件1)。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将于2021年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进行。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与相关高校协商确定。请考察人选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根据考察组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需提交个人信息
 
  1. 选调生报名时,由高校推荐部门盖章的《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2. 下载并填写《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承诺书》《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信息登记及在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见附件2、3)。
 
  (二)考生根据报名要求需提交的材料
 
  1. 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属于班级委员及以上职务。)
 
  2. 在选调高校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考生本人学生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考察组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本人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签字,交考察组。
 
  四、其他事宜
 
  1.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当考察结论一致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关于体检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2.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gwy_zhaokaogonggao/2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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