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公务员招考 >> 招警

2021年辽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2021-03-25 14:04: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辽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环节已经结束,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按照报考岗位不同,分为上下午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岗位二:上午7:00开始进入指定候考区准备抽签。截至当天7:30未进入指定候考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岗位一、岗位三:下午12:30 开始进入指定候考区准备抽签。截至当天13:00未进入指定候考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178号。建议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场地和交通路线。
 
  (三)咨询(联系)电话
 
  0412-8772026
 
  (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需佩戴口罩、通行码为绿码、体温不高于37.3℃可参加面试。未携带身份证或者不符合防疫要求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如发现替考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2.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区域,不得使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通讯工具;
 
  3.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面试过程中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面试程序
 
  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当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当场向考官提出,考试结束以后概不负责。
 
  2.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任何不适需立即向考官反映。
 
  3.身体有严重疾病,如心脏病、重大慢性疾病、突发疾病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如发生任何生命健康问题由本人承担后果,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4.对考生在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5.由于考试时长不确定,部分考生考试时间可能安排在下午。考生可自备午餐,务必确保食品安全,不得带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
 
  六、总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立山区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网站地址:http://www.lishan.gov.cn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笔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末位总成绩并列者,以优先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如仍出现并列者,则计算所有考官面试平均分,高者录取。
 
  七、防疫要求
 
  1、考生需遵守省、市级相关防疫要求,应履行防疫义务,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健康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面试日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点击下载>>>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
 
  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103/0161646264295190.html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