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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省考笔试营口考区考生防疫告知书

发布:2021-03-23 13:57: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省考笔试营口考区考生防疫告知书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营口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营口考区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以下简称《省疫情防控告知书》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gwy_zhaokaogonggao/2458.html),现将营口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了解辽宁省以及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营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营口在行动)。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考试前应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官网(http://www.ykzzb.gov.cn)、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ykrl.yingkou.net.cn)有关通知公告。
 
  2.考生要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以及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并在“辽事通”APP内申报。同时,考生在备考期间,要按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并进入考点等候。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营口市鲅鱼圈区第二高级中学考点距离市内较远,请考生提前做好规划)。
 
  4.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5.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2小时内(或按考点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8.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9.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参加笔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kzzb.gov.cn/newsinfo-1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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