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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名)

发布:2021-03-02 13:39: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5日17:00前。每人限报1个岗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应届毕业生岗位(3名)
 
  1.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处综合管理岗1名。
 
  2.旗帜杂志社新媒体部编辑岗1名。
 
  3.法制教育中心培训一处管理岗1名。
 
  (二)社会在职人员岗位(1名)
 
  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综合协调处管理岗1名。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6. 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即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 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 身心健康。
 
  9.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5日17:00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zzgwgbc@126.com。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将电话通知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并在旗帜网(www.gongwei.org.cn)发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3:1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高于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计分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旗帜网(www.gongwei.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 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 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有关事项,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10-55603547
 
  监督电话:010-63097679
 
  本公告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2/t20210226_41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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