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闁稿浚鍓欐慨鐔煎川濡粯娈岄柡澶嬪姃閼垫垼绠涢崘璺ㄧ獥2026妤犵偟顥愮粣妯尖偓閫涚閸欐洟宕濋垾铏枀闁兼澘鍟抽惁顖炴偨閵娿倕濮�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公益岗录防疫协理员公告(111名)

发布:2021-01-20 15:39: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公益岗录防疫协理员公告(11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1月18日上午9点至1月22日下午4点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沈河区“防疫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一批)招录公告
 
  根据沈阳市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发“防疫协理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防疫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服务计划人员1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沈阳市城镇户口、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部分)劳动能力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省政府规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
 
  (二)开发岗位
 
  “防疫协理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用采取到户籍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场审查材料。
 
  报名时间:1月18日上午9点至1月22日下午4点
 
  报名准备内容: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二)签约上岗
 
  用人单位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于2月1日统一组织培训、上岗。
 
  三、有关说明
 
  (一)“防疫协理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存续期限为6个月,岗位到期后,在岗人员无条件退出。
 
  (二)“防疫协理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服务期间享受岗位补贴每月181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区县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enhe.gov.cn/html/SHQZF/15852133149737/15852133149737/15852133149737/3314973712794380.html

 
掌握公考最新信息

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   
  \
  备考公务员考试最怕的就是“闭门造车”,独自复习缺乏动力、遇到问题无人交流、报考流程不清晰,职位选择有疑虑......怎么办?为了更好的服务各位考生,随时随地为考生解答疑虑,我们特建立了一个辽宁省考考交流群”,群号:786243903 点击辽宁公务员考试1群一键加群。除了方便大家交流之外,我们还会定期整理一些历年省考的经典题目来测试一下大家复习的效果如何!相信在这样一个有学习氛围的交流群里,大家都能够事半功倍,获得进步,希望同学们都能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