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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鞍山市肿瘤医院招聘合同制预检分诊人员公告(10名)

发布:2020-11-19 13:28: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辽宁鞍山市肿瘤医院招聘合同制预检分诊人员公告(10名)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鞍山市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预检分诊人员公告
 
  按照国家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工作的需要,加强我院的预检工作管理,提高我院的预检分诊工作的质量,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预检分诊队伍,拟招聘10名医疗护理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预检队伍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沟通能力较强,能适应各种复杂工作的需要。
 
  2、专业范围为医疗、预防、公卫、护理。其中,医疗、预防、公卫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护理专业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临床医学专业具备医师资格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1990年11月20日(含)至2002年11月20日(含)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鞍山市肿瘤医院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共计10人。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鞍山市肿瘤医院订阅号(微信)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他人代理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11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鞍山市肿瘤医院老楼一楼报名处
 
  联系电话:0412-6457019、0412-6457136
 
  (三)资格审查
 
  审核部门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内容: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三张一寸照片、考生个人报名表(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在报名当场出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四)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在报名和考试时均应佩戴口罩,并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健康通行码,配合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应聘者,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应聘的人员因需要集中隔离的,此次报名不予以接收。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新冠肺炎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在鞍山市肿瘤医院订阅号(微信)上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鞍山市肿瘤医院订阅号(微信)
 
  (4)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能录取。
 
  注: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者,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仅限一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考核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汇总并填报《鞍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拟聘合同制人员公示信息表》,报市卫健委。并在医院官方微信订阅号等信息平台上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条件应与招聘岗位要求、公示信息相符合,否则不予聘用。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且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本年度成绩合格线为准),方能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微信、电话)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5、鞍山市肿瘤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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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肿瘤医院
 
  2020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r6d.cn/EN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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