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2021年辽宁省考申论热点:首张电子烟罚单有示范意义

发布:2020-09-24 09:10: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1年辽宁省考申论热点:首张电子烟罚单有示范意义辽宁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浙江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2021辽宁公务员考试教程

  【热点阐述】 

首张电子烟罚单有示范意义
首张电子烟罚单有示范意义
本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热点事件】
 
  因旗下的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S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领到了S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据悉,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此罚单标志着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控烟力度不断加强,对青少年保护程度不断加大。
 
  根据《S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罚款。
 
  【热点分析】
 
  1.分析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1)背景: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大多数的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也正因为电子烟这种“四不像”属性,使其未在全国层面上被统一纳入到以传统烟草为约束对象的法律规制中来,出现一些销售者无视电子烟危害,公然违规的情况。
 
  (2)意义:把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澄清了对电子烟的模糊认识;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体现了政府对控烟工作的决心;规范了电子烟市场,加强了对青少年保护程度;助于改变目前电子烟大行其道的现状,大大减轻电子烟的危害,对推动控烟有标杆意义,值得各地借鉴。
 
  2.分析政策在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尚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安全评估和监管体系,也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2)缺乏过渡期,容易让部分正打算戒烟或试图通过电子烟戒烟的烟民感到“不适应”,执行中出现抵触情绪。
 
  (3)S市的示范效应,很可能会引发国内一线城市逐渐开始推行电子烟相关禁令,并向二三线城市逐渐蔓延。同时,相关国标、行业标准的出台,也有可能会影响到生产加工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环节。
 
  3.提出对策。
 
  (1)加强监管。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严格执法,任何违反“禁烟令”的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处罚,绝不应有“下不为例”的情况出现。
 
  (2)宣传教育。加强人们对电子烟的认识,尤其是加强青少年对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宣传,自觉抵制吸烟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电子烟的销售点和产品上也应该严格的贴上相关标志。
 
  (3)健全制度。尽快统一电子烟市场的标准,规范电子烟的生产,避免政策“一刀切”影响市场发展。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