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省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抚顺市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省委组织部确定,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报考的基本条件,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面向辽宁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市、县(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好本人户口簿。
报考面向清原县、新宾县户籍或满族招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2019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地点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101教室(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本人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2.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附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3.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面试、体检阶段仍需提供准考证,请考生注意留存。
4.对抚顺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抚顺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024-52650359 024-52650358
1569894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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