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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雇员招聘19人公告

发布:2019-11-05 10:32: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雇员招聘19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6日,区城建中心和区农业农村局岗位: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8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雇员招聘19人公告
  于洪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于洪区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派遣制政府雇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辅助性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一)区公共服务中心110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平台工作人员10名
  1.平台专席岗位7名
  负责受理、处置、反馈和转办110非紧急类警务警情投诉、咨询、建议等工作。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24小时值班的工作能力和较好的综合协调、沟通交往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平台综合岗位3名
  负责110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平台综合事务性工作。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财会类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综合协调和沟通交往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二)区城建中心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岗位7名
  从事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规划设计工作。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建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项目安全、技术、质量、团队管理能力及掌控能力;具备较好的综合协调和沟通交往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现场施工作业;能够熟练运用PS、CAD、Pr、3DMAX等软件。担任过工程项目经理或者具有中层领导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设计经验者优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汽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三)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管理岗位2名
  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农经业务指导、农经综合统计等工作。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财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专业技术、团队管理及掌控能力;具备较好的综合协调和沟通交往能力,能适应现场作业(办公地点主要在局机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四、薪酬待遇
  1.区城建中心市政工程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三档,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月,通讯补贴200元/月。
  2.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管理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二档,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月,通讯补贴200元/月。
  3.区公共服务中心110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平台工作人员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一档,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27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月,通讯补贴200元/月。
  根据《于洪区政府雇员岗位设置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政府雇员同时享受入区工龄工资、学历工资、采暖补贴、年度考核奖金等以及“五险一金”待遇。符合条件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晋级升档,薪酬待遇相应提高。新聘雇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6日9:00—12:00,13:30—17:00;
  (2)区城建中心和区农业农村局岗位: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8日9:00—12:00,13:30—17:00。
  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于洪区政府北楼503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联系电话:25321503。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报名信息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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