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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84人公告

发布:2019-10-08 11:13: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8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时-2019年10月14日16时,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年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84人公告
  为满足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用人需求,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9年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按照网上报名开始之日计算,护理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 月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从聘用当月起缴纳保险、住房公积金。
  招聘的重点学科紧缺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人才可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在职称聘任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条件享受晋升和岗位聘任。
  2、根据《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和《补充意见》、《沈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享受购房、租房补贴及博士资助等政策。
  3、优先选派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重点学科紧缺岗位给予人员、设备及绩效奖励特殊倾斜。
  4、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享受沈阳人才引进政策,可采取考核方式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中国沈阳人才网等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时—2019年10月14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8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sydijiuyy/leader.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10月14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15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10月15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符合执业医师注册要求的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护理岗位要求有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或符合执业护士注册要求的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31088961 咨询时段:上8:00-11:30下午 13:00-16:30 (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西路18号
  纪检监督电话: 024-25731461-9938(仅供投诉举报,考生咨询请勿拨打纪检监督电话,以免影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8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sydijiuyy/leader.html#/index
  附件:2019年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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