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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体检公告

发布:2019-07-17 15:08: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年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体检公告

  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9年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鞍山市公开招聘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公告》《鞍山市公开招聘2019年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公告》《鞍山市第一中学、鞍山市第三中学公开招聘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等全国重点六所师范院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9年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19年7月18日(周四) 请进入体检考生于2019年7月18日早7:15准时到鞍山市教育局门前集合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参加体检。照片上不得写名字。体检费为398元,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需禁食、禁水。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生既往有手术或疾病史,需携带相关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原医疗医院公章),并于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

  5、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家长、亲属等其他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补检。

  7、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体检须知》

  四、公布体检结果

  体检、复查和补检相关工作结束后,将于近期通过鞍山教育网公布体检结果并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698031

  附件: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9年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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