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9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通知

发布:2019-06-04 14:06: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通知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通知

  按照《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名单》附后。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19年6月5日早7时(报考铁西区教育局、沈北新区教育局和于洪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的考生体检);2019年6月6日早7时(报考浑南区教育局、苏家屯区教育局、新民市教育局、辽中区教育局、康平县教育局、法库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的考生,以及报考沈阳市公用事业学校、沈阳市外国语学校、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的考生体检)。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体检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男约550元,女约650元,费用自理)等。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体检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6.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自己的查体表送至前台。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避免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9.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可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考察对象。

  10.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名单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