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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沈阳市政府专职队消防员招聘简章

发布:2019-03-28 16:05: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沈阳市政府专职队消防员招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4日17时前。报名邮箱:拟报名人员填写《2019年应聘沈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采集表》于4月14日17时前发送至唯一报名邮箱syxftjb@163.com。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沈阳市政府专职队消防员招聘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以下简称专职消防员),“沈阳消防”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市本级专职消防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专职消防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献身消防事业、无前科劣迹、无参加邪教组织行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其他条件:

  1.高中(含)以上学历,具有基本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

  2.政审、体检合格(参照公民入伍体检和政审条件);

  3.年龄:灭火员18至28周岁,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经过专项考核、身体状况符合消防员标准年龄可适当放宽,驾驶员不超过38周岁;

  4.应聘驾驶员岗位者需持有地方B2、A1、A2驾驶证件,且有一定驾龄。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

  3.退役士兵;

  4.有两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的驾驶员;

  5.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6.全日制本科文科类毕业生,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3981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逐年上涨,缴纳社会保险和和商业保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保险正常缴纳)。

  (二)休息待遇

  1、已婚专职消防员每月休班8天。

  2、未婚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休假天数40天;

  3、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优异者推荐至“三班二运行”专职队实行工作2天休息1天模式,轮休天数可以集中或分散施行,但每月休班总数不超过10天。

  (三)其他待遇

  根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规定: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加入沈阳市政府专职队,专职消防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按以上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4日17时前。

  2.报名邮箱:拟报名人员填写《2019年应聘沈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采集表》于4月14日17时前发送至唯一报名邮箱syxftjb@163.com。

  3.报名咨询:不明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24-88390051,024-88390052(咨询时间:8:30-17:00)。

  4.报名确认:审核通过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被通知人员统一到微信公众号指定地点或电话通知地点进行考试。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征兵标准。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要求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

  (五)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2、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录用;3、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使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六)声明: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此次招聘本单位未与任何其他中介性质单位合作,请报名人员预防欺诈信息,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望周知。

  附件:2019年应聘沈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采集表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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