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医疗

2019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产科医师公告

发布:2019-02-15 14:19: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产科医师公告已发布,将简历电子版发送邮箱:syfy258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报名时间:招满即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产科医师公告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妇产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产科病房医师 3 人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安排调配。

  (二) 身体健康,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三) 专业、学历和资历要求

  1) 医师要求:妇产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有职业医师证书,要求医学院校毕业,有3-4年三级以上医院产科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产科病房工作,4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1) 同工同酬。

  四、招聘程序及具体安排

  报名方式:

  1) 将简历电子版发送邮箱:syfy258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

  2) 报名邮件需要修改时,务必在原邮件基础上改动,保证所有报名材料在改动后的邮件中,邮件主题为:(修)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邮件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

  3) 报名时间:招满即止

  五、相关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二)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面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沈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6906168-2588。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