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北站地区分局招录辅警体检通知
2018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北站地区分局招录辅警体检通知
经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等部门商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6日、27日(本周三、本周四)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未提交政审表的人员请于当天携带政审表。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2018年12月26日7:00;2018年12月27日7:00。
2.体检地点:沈河区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00号)
**报考沈河分局的人员,体检结束后到沈河区人民医院外科检查室集合,量衣服。报考北站分局的人员,体检后可自行离开。
3.体检须知: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4)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清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7)体检费用为255元/人。
4.体检标准
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其中视力为矫正视力。
5、注意事项
(1)受检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入场。
(2)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行承担,请受检者自备现金交付。
(3)请需要矫正视力的考生佩戴合适的眼镜。
(4)沈河区人民医院附近车位较少,建议受检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请参考人员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沈河区人民政府网(www.shenhe.gov.cn)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公告,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24855507。
附件: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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