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于洪区人民陪审员任前公示
2018年于洪区人民陪审员任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辽宁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和《沈阳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公安于洪分局从全区范围内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资格审查、随机抽选等各项工作,拟确定张干等85名同志为于洪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异议,必须通过实名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联系部门:于洪区司法局,联系电话:25320605,联系人:江文会;于洪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85839976,联系人:陶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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