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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朝阳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8-12-14 13:36: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朝阳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朝阳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朝阳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12月21日-12月23日上午进行。

  体检地点:朝阳市中心医院燕北院区(朝阳大街一段278号)和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大街四段26号)(每名考生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查看附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组别进行体检。并于体检当日早6:20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体检地点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燕北院区的考生,在医院一楼大厅集合;体检地点在朝阳市第二医院的考生,在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

  三、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领队和医护人员,勿做胸部DR检查,考生本人要求检查的,须签订《承诺书》;

  (六)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七)未在体检组别规定时间和地点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位考生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附件:朝阳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安排.xls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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