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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35人公告

发布:2018-11-26 15:21: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东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3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东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3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做好社区换届准备工作,根据中共东港市委组织部、东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组通字〔2018〕34号)文件规定,结合大东、新兴、新城街道和前阳镇社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2018年计划招录:大东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15名,新兴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10名,新城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4名,前阳镇安阳社区专职工作者6名。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2. 报考大东、新兴、新城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必须是大东、新兴、新城三个街道户籍人口或持有大东、新兴、新城三个街道居住证人口;报考前阳镇安阳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必须是前阳镇户籍人口或持有前阳镇居住证人口。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的。

  2. 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 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查处的。

  5.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 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7.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 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9.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电话:

  大东街道办事处,报名电话0415-7123996;新兴街道办事处,报名电话0415-7593182;新城街道办事处,报名电话0415-7197992;前阳镇人民政府,报名电话0415-667060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3. 《报名表》1份。请登录《东港政府网》《东港新闻网》查询本公告附件点击下载打印,并手书填写完整。

  4. 《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5. 中共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证明》和《廉洁自律情况证明》各1份。请登录《东港政府网》《东港新闻网》查询本公告附件点击下载打印模板,并手书填写完整。

  6. 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照4张。

  7. 符合考察加分规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其他事项: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街道或乡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不能重复多报。

  四、考录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按笔试、面试、考察加分三项按50%、40%、1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有同分数时,依次比较考察加分项、笔试总成绩、笔试中政治理论题分数,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政审。

  (一)笔试

  1.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1︰3开考,若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2.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果按1:3比例线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有多人,同分数的多人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加分

  考察加分项分5项,分数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的也以100分计算。5类加分中每类有多个条件符合时,加分就高不就低,不叠加。

  1. 中共党员,加20分。

  2. 烈士子女、退伍军人、随军配偶加20分。

  3. 工作期间获得东港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

  4. 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加20分。

  5.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加40分;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加20分。

  五、政审考察、体检和录用

  1. 由街道、乡镇党委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在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4. 凡在报名、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等环节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

  5.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港市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6. 被录用人员必须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依法选为社区“两委”成员后,享受社区干部待遇。未选上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1、报名表.doc

  2、组织关系证明.doc

  3、廉洁自律证明.doc

  中共东港市大东街道委员会

  中共东港市新兴街道委员会

  中共东港市新城街道委员会

  中共东港市前阳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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