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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6人公告

发布:2018-08-15 13:45: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6人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6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能正常履行职责、身体健康、有良好品行的人员;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提交证明材料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程序
  本人于2018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工作日8:00-16:30)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包含《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者不接收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考核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医院现场通知参加面试考核,招聘相关问题请咨询医院人事科,电话:0411-39531018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面试和考核
  考试、面试、考核拟定于2018年8月24日至9月5日(工作日8:00-16:30)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考试、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本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工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lsiyuan.com院务公开栏及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说明: 报考人员学历、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招聘职位下载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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