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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市于洪区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8-03-16 13:18: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沈阳市于洪区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9:00—12:0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于洪区安全生产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协助街道(园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经于洪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安全生产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协管员共计20名,具体岗位名称和招聘数量详见《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协管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注册安全工程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械制造、建筑专业的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需提供学历证明。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高男性在170cm以上,女性在160cm以上。
  6.具有沈阳市户口。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生产协管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人均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采用网络发布的形式,官方信息发布网站为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9:00—12:0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明确报考的具体岗位。
  2.报名地点:于洪区政府北楼504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联系电话:25321504。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附件2)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见附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机械制造、建筑专业中专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的应试人员,了解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三)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聘用后,由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于洪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岗位招聘计划
  附件2:报名信息表
  附件3:学历验证须知
  于洪区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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