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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市于洪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招聘财会人员公告

发布:2018-03-16 13:14: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沈阳市于洪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招聘财会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9:00—12:0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于洪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财会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于洪区政府批准,于洪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性质及职责
  (一)岗位数量:此次招聘财会人员共计4名
  (二)岗位性质:合同制政府雇员。
  (三)岗位职责:
  1.运用财务软件完成所管辖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任务;
  2.运用财务软件系统管理与发放现金及转帐支票;
  3.办理相关税金及社会保障金的缴纳与会计核算;
  4.完成会计年度决算任务;
  5.财务资料及档案归集与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财会职称以及三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财会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按照于洪区政府雇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新聘雇员等级确定为科员一档,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以及专业技术补贴、工龄补贴、采暖补贴等待遇。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晋级升档,工资待遇相应提高。新聘用雇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标准80%发放,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采用网络发布的形式,官方信息发布网站为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9:00—12:0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于洪区政府北楼504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联系电话:25321504。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会职称证书,财会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7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聘用后,由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报名信息表
  附件2:学历验证须知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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