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公务员考试 >> 招警

2018年鞍山市台安县经开区公开招聘缘泰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2018-03-05 13:21: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鞍山市台安县经开区公开招聘缘泰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缘泰专职消防队消防员的公告
  为加强台安县经济开发区缘泰专职消防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专职消防员和驾驶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
  经济开发区缘泰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由台安县消防大队确定的社会劳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
  由台安县消防大队与被确定的劳务机构签订用工协议,并对被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续聘。
  二、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2200元(扣除五险后)。
  2、被聘用人员休假月休7天,如消防部队进行执勤战备无法休息时,事后可安排调休。
  三、招聘人数
  招聘经济开发区缘泰专职消防队消防员16人:其中消防员 10人,驾驶员6人(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驶证)。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1990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18—30周岁(1988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
  3、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
  4、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长(cm)-100),身体其他条件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户籍不限。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人社局负责)。
  在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报、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由人社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412—4890303,0412—4866622;
  4、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填写《台安县经济开发区缘泰专职消防队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由人社局负责)。
  1、时间:2018年3月12日;
  2、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准考证》;
  3、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阶段(由人社局负责)。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基础教育知识(60分)、消防基础知识(40分),满分100分;
  (4)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阶段(由消防大队负责)。
  1、体能测试(5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俯卧撑、100米跑。
  2、面谈(5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50分、面谈50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六)体检阶段(由消防大队负责)。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阶段(由消防大队负责)。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由人社局负责)。
  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签定合同(由消防大队负责)。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如无议异的,被聘用人员与被确定的劳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台安县消防大队负责与被确定的劳务机构签订用工协议。
  (九)试用期考核(由消防大队负责)。
  台安县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试用期2个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