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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市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8-03-05 12:32: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沈阳市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于2018年3月6日至3月8日到县人才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告
  根据《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的指导意见》(沈安委【2018】1号)、《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管理办法》(沈安办【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35人。其中,定向到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协管员15人,县本级安全生产协管员20名(含财会人员3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协管员15人。胜利街道、东关街道、北三家子街道、小城子镇、二牛所口镇、张强镇、方家屯镇、郝官屯镇、柳树屯乡、沙金台乡、东升乡、西关乡、海洲乡、两家子乡、北四家子乡安全生产协管员各1名。要求康平户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二)县本级安全生产协管员20名(含财会人员3名)
  要求康平户籍、性别不限、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cm、女身高155cm以上。其中,财会人员要求康平户籍、性别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工业会计;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安全生产协管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生产协管工作的(如过敏性体质、恐高症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者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于2018年3月6日至3月8日到县人才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笔试,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报考岗位由笔试成绩排名1:2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面试。
  六、拟聘
  按考生报考岗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为主。乡镇、街道基层安全协管员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应在符合条件总成绩最高男性中调剂(征得本人同意)。
  七、政审及体检
  拟聘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拟聘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拟聘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考生由市安监局统一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安全生产协管员证,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十、聘用
  取得安全生产协管员证书的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待遇及管理
  县安监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3个月。以后每年按实际工作需要,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安全生产协管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县安监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统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安全生产协管员自己承担。
  安全生产协管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人社部门每年对其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高 原 康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一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马庆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书记、副局长
  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姚百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人事管理科科长
  翟 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7335910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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