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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2017-06-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周六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11: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乡管理服务水平,更好的完成城乡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人数、条件
  (一)招聘原则和人数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工作,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综合执法工作人员10名,限男性,主要从事城乡综合执法相关工作,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辽河口户籍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9日以后1999年6月29日以前出生(含))。
  2.身体条件
  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精神病史;身高为170cm(含)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户籍要求
  要求具有盘锦市户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其它不符合录用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设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发放准考证。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pj.hrss.gov.cn)下载,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原件);
  (2)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一份);
  (3)退役、转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打印版)一份;
  (6)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周六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辽河口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院内)
  4.资格审查: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直接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退役军人在笔试环节给予加分政策,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1.笔试。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政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辽河口实验学校(原东郭学校)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题由经济区人社局委托专门机构组织专家命题,面试考官从专业评委库中选调。面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方法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社局负责体检的组织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多方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辽河口招聘工作微信群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使用管理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上岗前需要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温馨提示
  1.招聘工作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辽河口招聘工作微信群公布,请报考者自行关注,如若出现因未看到公示信息而出现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畅的,后果自负。
  3.所有笔试用品考生自行准备。
  4.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427-8290851
  举报监督电话:0427-8290856
  未尽事宜由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报名表
  2.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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