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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62名公告

发布:2017-03-0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62名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公司面向社会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业务部门辅助人员38名,具体包括:
  1、业务部门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协助检察官从事提审、侦察、看守、抓捕等相关工作。要求法学类和公安学类相关专业毕业,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优先考虑。
  2、技术部门辅助人员8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检察技术人员负责全市检察机关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要求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具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综合部门辅助人员9名,具体包括:
  1、综合部门辅助人员4名。主要职责为协助相关部门从事机关事务辅助性工作。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法学类相关专业。
  2、财务部门辅助人员3名。主要职责为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财务相关工作。要求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3、新媒体辅助编辑2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政工宣传从事辅助性工作。要求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具有新媒体文字、美术编辑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年龄放宽在38周岁以下。
  (三)速录员15名。
  主要职责为协助检察官从事询问记录、文稿录入、归档等辅助性工作。要求文字录入速度达8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具有速录师等级证书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具体岗位中的相关要求。
  (六)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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