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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沈阳市气象部门应届生招录面试公告

发布:2017-02-1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辽宁省沈阳市气象部门应届生招录面试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17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招录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第三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全天,上午面试9:00开始,下午面试13:0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下午12:3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人选及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乘坐火车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乘207、221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考试日程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准考证、就业协议、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基本信息表(1式5份)、加盖学校公章的本人成绩登记表(1式5份)、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到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2016年毕业生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签约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择优确定签约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确定后一般不得毁约。签约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可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录“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五、考察
  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六、体检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相关规定,新录用毕业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七、公示录用
  全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气象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 锋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传真电话:024-83862059
  (三)邮箱lnsqxjrsc@163.com。
  (四)监督电话:024-83862063
  原标题:辽宁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招录面试公告(沈阳)
  点击下载>>>
  辽宁省气象部门毕业生招录面试人员名单.xls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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