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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河区退役士兵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二次资格审查和体检公告

发布:2017-01-21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沈河区退役士兵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二次资格审查和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沈河区退役士兵、享受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救助人员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成绩和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1.综合成绩。见附表
  2.二次资格审查。以计划聘用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二次资格审查,请退役士兵前22名、享受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救助人员前7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适当延迟)(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电话:024-26901808,网 址:www.lnxlrz.org),于1月23号前送到沈河区民政局进行二次资格审查(盛京路25号区政府院内5号楼三楼基层政权科)。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3.体检。请拟聘用人员于1月20日(周五)到沈河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50前到沈河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表。体检前要求空腹,体检后体检表由区民政局统一取回。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数不足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4.咨询电话
  沈河区民政局政权科:2484906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附件1:
  沈河区定向招考退役士兵为社区工作者考试成绩
  附件2:
  沈河区定向招考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为社区工作者考试成绩
  沈河区民政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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