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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不得限制毕业院校层次及类型等

发布:2016-12-0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了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我省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得设置毕业院校层次、类型等限制条件。另外,对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职工,高等职业院校可免试录取。
  省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的决议》提出,辽宁将“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发展,总体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作为发展任务目标,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技工院校总数控制在80所以内。
  辽宁计划到2017年底,各级财政安排独立设置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不得低于2000元(不包含免学费补助),全省独立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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