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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公告

发布:2016-10-11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部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的相关要求,经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确定的面试人选。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10月15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
  2.地点: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时长15分钟,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能力和知识。
  三、面试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用人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确认)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监考人员进行封存,待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5.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将与面试无关物品带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面试后,用人单位对被确定为考核人选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如出现隐瞒、造假和资格条件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中出现成绩并列的,参加复试后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附件:20161010143005909_本溪市部分市直单位人才引进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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