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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考试事项通知

发布:2016-08-04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考试事项通知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016年8月9日上午9时0分至9时30分进行基本理论考试(法律)。同日上午9时50分至10时50分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地点均为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公建楼五楼(原阜新财校位址)。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016年8月9日上午9时0分至9时30分进行基本理论考试(法律)。考试地点为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公建楼五楼。
  2016年8月9日下午14时至15时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笔试)。考试地点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楼五楼会议室。
  3.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6年8月6日12时之前将本人近期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以附件形式发至fxcfrsc1188@163.com邮箱,附件文件采用jpg格式,名称统一改成自己的名字,邮件中需注明考生姓名及出生年月,逾期未发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6年8月8日下午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计算机配备标准键盘(禁止使用自带键盘),并预装有搜狗拼音及五笔字型输入法,使用其他输入法的考生请在领取准考证时,向考务人员特别说明。
  使用速录机的考生,请自备速录机及软件。
  6.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听写录入为庭审笔录(部分)模拟录入,完整录入整句话,或者录入语句的表达意思与答案表述意思一致,关键字无错漏字,该语句的录入即可得分,但简单以“是”或“不是”,“同意”或“不同意”等高度概括方式录入的,不得分。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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