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经现场文字录入审查测试,男性达标人数未达到我院拟招聘综合性司法辅助人数最低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7月29日上午8时30分,对经过现场文字录入测试未达标人员进行补测,请下列同志抓紧时间练习文字录入速度,并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三楼会议室参加补测,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同志视为放弃。
(男73人)
陈 鹏 陈显超 程昊天 邓晗磊 邓晓宇
董 骜 窦晓奇 付 新 富文豪 高柏嵩
高琳淇 高 明 耿北辰 宫 博 郭文强
韩 鹤 韩天浩 侯守明 胡俊宝 胡 旭
冀祎宁 姜 飞 荆启迪 赖胤成 李春渤
李东旭 李东洋 李 辉 李 江 李京霖
李双印 李铁铜 李文博 李 鑫 李 尧
刘翱铭 刘东野 刘 航 刘丽佳 刘 添
刘文洋 刘 野 刘子红 陆 荻 吕明泽
牟 赫 庞 湃 秦 泰 尚 欢 宋 昊
宋金刚 宋 利 汪 亮 王东奇 王若罘
王婉冰 王 鑫 王 遥 王辛闻 王占洋
徐富强 闫鹏非 杨 朔 姚舜禹 尹勋利
于 瀚 张 宁 张哲郡 张 震 张志超
周 宇 周 喆 宗 珣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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