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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30)

发布:2016-07-25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辽宁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辽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
  历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下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30)
  1.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2.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   )
  A.20天
  B.15天
  C.10天
  D.5天
  4.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
  A.原告
  B.被告
  C.原告和被告
  D.谁主张谁举证
  5.下列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有(    )。
  A.原告和被告
  B.第三人
  C.诉讼代理人
  D.证人
  E.鉴定人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 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  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2.答案: A
  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本题选择C。
  4.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的内容,《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答案: ABC
  解析: 诉讼参加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它的范围没有诉讼参与人广泛。所以此题应该选择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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