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参加现场审查人员名单(第七批)
本院现将个人简历初查合格人员名单(第七批)公布如下。其中,报考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岗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参加现场速录测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
(女26人)
白 杨 贝思瑶 胡 静 姜 雪 李 晶
徐 昕 杨 典 杨明扬 张红超 张赛男
赵 菲 包丽莹 陈 静 邓汉光 韩 悦
韩志东 金 宵 兰美霖 李斯祺 李昕然
潘佳慧 钱美玲 邢 璐 闫玉卉 周晓吉
朱 琳
(男6人)
张 卓 艾 琳 高 宁 雷昕澍 于明洋
孟 志
以上人员2016年7月25日上午8点40分参加现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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