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丹东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6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计划,我市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各申请人于2016年7月15日到丹东市教育局职改办(丹东市振兴区兴三路20号丹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二楼)领取资格证书,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代领人(须直系亲属)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
丹东市教育局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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