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列入2016年辽宁省地税系统体检、考察人员的体检工作将于2016年7月9-10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体检中心(一号楼)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河沿路46号
乘车路线:沈阳站从南一马路站乘225路公交车到四六三医院站下车即是;沈阳北站从沈阳北站北车站乘292路公交车到四六三医院站下车即是。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600元左右。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后5日内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辽宁省地税局
2016年7月6日
閺夊牐妫勯悾鐐烘儑娴hВ鍋撻崘锔瑰亾娴i鐨戝☉鎾磋壘瀹曠喐鎷呭鍫氬亾閸愵厾妲稿ù婧垮€栫粊锔剧礃閵堝懐纾婚柡鈧崣銉ㄥ幀闁挎稑鐬奸崑锝夊礄婵犳碍鎳犻柟鐚存嫹闁靛棴鎷�2025闁稿浚鍓欐慨鐔煎川濡警妯嬮柣顏冩祰娴犲牓鎳撻崘顭戞У闁兼澘鍟ㄩ埀顒婃嫹闁告梻濮撮崣鍡欑礃閵堝牅鍠婇柨娑樿嫰瑜板弶绂嶉銏犵秬闁稿繐绉烽崹鍌炴嚀娴e摜鐟�1閻庣鎷�1閻熸瑱绲块悺鐔煎嫉瀹ュ懎顫ら柨娑樿嫰閸樸倗鎷硅ぐ鎺濇殭闁告瑦鐗炵粣妯尖偓閫涜兌濞撶兘鎳撻崘鈹犱線骞忛悢宄扮ス闁挎稑鑻ú鏍疀閸℃瑥顣奸悹鍥ㄦ礋椤d粙宕¢崙銈囩闁稿繈鍔岄〃婊呯箔閺冨洨妲搁梻鍫涘灱閻︻垶寮€靛憡鍊為悹褍瀚弸锟犳晬閿燂拷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