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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省鞍山市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2015-12-03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辽宁省鞍山市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鞍山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15年鞍山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职业能力测验工作已经结束,考核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2月4日开始,现就具体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鞍山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各位考生可按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自行打印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单。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参加职业能力测验,直接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其他应聘者依照岗位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5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先将直接确定的考核人选纳入比例内,不足部分根据职业能力测验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1:5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从应聘该岗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5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等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单位和部门依据应聘者报名登记表对应聘者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应聘者,开具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实地考核时提供。
  在国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参照国内大学同等对待,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请应聘者注意:
  各位应聘者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一式两份(本人另外留存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详见附表)
  资格审查地点: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第一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89号)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考核前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12月4日前向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12-5534027
  联系人:张 冰
  鞍山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12-5544230
  联系人:李瑞楠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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