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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本溪市县区所属医疗系统及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体检公告

发布:2015-11-30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辽宁本溪市县区所属医疗系统及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本溪市县区所属医疗系统及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体检公告
  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医疗系统及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予公布。体检工作将于2015年12月4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早9:00。
  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平山区水塔路22号,军转大厦)。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为300元。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纪律
  1.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   024-42808614
  原标题: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医疗系统及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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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医疗系统及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人选名单.xls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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